让工会工作更有效力、更有影响力

发布人:小云朵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-03-28    阅读:384

2021年12月24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会议决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进行修改,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,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上的里程碑。作为一名基层工会干事、一名职工代表,本人认真学习了新修改的《工会法》,了解了工会的发展历史和职责职能,也对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,下面,从三个维度来谈谈所学有感。


一、不忘初心,牢固树立政治意识

这次的修改突出了党的领导,强调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工会的发展与壮大离不开中国共产党领导,工会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,要牢记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与使命,切实为亿万职工谋幸福。作为基层工会组织,我们要找准引领职工思想的“定盘星”,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今年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,充分发挥劳模工匠、工会骨干的带头示范作用,在车间班组、厂区码头、食堂宿舍,通过各种形式,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学习宣传活动,引导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、跟党走。作为工会组织、职工代表的一员,更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定位,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,实现引领职工思想“零距离”。


二、不懈淬炼,增强工会组织先进性

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的修改中可以看出,工会组织需完善各项机制,强化先进性,争做排头兵,维护好职工权益。要高度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,以及劳动关系和就业形态的发展,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,竭诚为职工做好服务,将新修改的《工会法》落实到每一个环节、每一件小事中,成为全体工会干部的思想认知和自觉行动。同时,要切实发挥党员带头作用,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精神,在工会工作中奋发有为。


三、不断创新,以职工群众为中心

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。新修改的《工会法》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对职工的关心,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,是持续做好工会工作的法律保障。作为基层工会,我们更要坚持以人为本,创造性开展便民、利民、惠民工作。要切实克服“机关化”现象,把各项服务落实到一线职工中去。坚持以职工为中心,将职工的所需所盼作为工作重点,不断提升维权服务力度。可以借助“我为职工办实事”等活动,充分发挥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的优势,推动解决职工最关心的权益问题。另外,在评选好、宣传好劳模先进的同时,充分挖掘用心、用情、用力为职工服务的典型和事迹,广泛宣传工会组织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事例,进一步提高凝聚力、向心力。

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中国工人阶级队伍日益壮大,而新修改的《工会法》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权益,努力实现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作为工会组织、职工代表的一员,更要率先学好各项政策法律,积极推动企业做好落实工作,让工会工作更有效力、更有影响力。



来源:浙江工人日报